山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pdf
責 任 編 輯 鐘 雪 凌 205年 8月 1日星 期 一農(nóng) 歷 乙 巳 年閏 六 月 十 八第 7期目 錄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二 章 耕 地 保 護 第 三 章 糧 食 生 產(chǎn) 第 四 章 糧 食 儲 備 第 五 章 糧 食 流 通 第 六 章 糧 食 加 工 第 七 章 糧 食 應(yīng) 急 第 八 章 糧 食 節(jié) 約 第 九 章 監(jiān) 督 管 理 第 十 章 法 律 責 任 第 十 一 章 附 則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為 了 保 障 糧 食 有 效 供給 確 保 糧 食 安 全 提 高 防 范 和抵 御 糧 食 安 全 風 險 能 力 維 護 經(jīng)濟 社 會 穩(wěn) 定 根 據(jù) 中 華 人 民 共和 國 糧 食 安 全 保 障 法 等 法 律 行 政 法 規(guī) 結(jié) 合 本 省 實 際 制 定本 條 例 第 二 條 本 省 行 政 區(qū) 域 內(nèi) 糧 食生 產(chǎn) 儲 備 流 通 加 工 應(yīng) 急 節(jié) 約 監(jiān) 督 管 理 等 糧 食 安 全 保 障 活動 適 用 本 條 例 第 三 條 糧 食 安 全 工 作 堅 持 中國 共 產(chǎn) 黨 的 領(lǐng) 導 貫 徹 總 體 國 家安 全 觀 統(tǒng) 籌 發(fā) 展 和 安 全 實 施國 家 糧 食 安 全 戰(zhàn) 略 確 保 糧 食 生產(chǎn) 穩(wěn) 定 發(fā) 展 糧 食 質(zhì) 量 符 合 法 定標 準 糧 食 市 場 供 求 總 體 平 衡 糧 食 市 場 價 格 基 本 平 穩(wěn) 夯 實 糧食 安 全 根 基 保 障 糧 食 安 全 應(yīng) 當 宣 傳 樹 立和 踐 行 大 食 物 觀 充 分 發(fā) 揮 本 省 資源 優(yōu) 勢 因 地 制 宜 發(fā) 展 特 色 農(nóng) 業(yè) 統(tǒng) 籌 用 好 耕 地 海 洋 河 湖 林地 灘 涂 等 全 方 位 多 領(lǐng) 域 多途 徑 開 發(fā) 食 物 資 源 構(gòu) 建 多 元 化 食物 供 給 體 系 第 四 條 落 實 糧 食 安 全 責 任制 實 行 糧 食 安 全 黨 政 同 責 強 化上 下 聯(lián) 動 推 進 協(xié) 同 配 合 縣 級 以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承 擔 保 障 本 行 政 區(qū)域 內(nèi) 糧 食 安 全 的 具 體 責 任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發(fā) 展 改 革 工 業(yè) 和 信 息 化 財 政 自 然 資 源 生 態(tài) 環(huán) 境 交 通 運 輸 水 行 政 農(nóng)業(yè) 農(nóng) 村 市 場 監(jiān) 督 管 理 糧 食 和 儲備 等 部 門 按 照 各 自 職 責 依 法 做 好 糧食 安 全 保 障 工 作 第 五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當 將 糧 食 安 全 保 障 納 入 國 民 經(jīng) 濟 和社 會 發(fā) 展 規(guī) 劃 落 實 財 政 科 技 金 融 等 支 持 政 策 重 點 支 持 耕 地 保護 和 糧 食 生 產(chǎn) 儲 備 流 通 加 工等 領(lǐng) 域 建 立 健 全 糧 食 安 全 協(xié) 同 保障 機 制 推 進 鄉(xiāng) 村 全 面 振 興 促 進糧 食 產(chǎn) 業(yè) 高 質(zhì) 量 發(fā) 展 增 強 糧 食 安全 保 障 能 力 鼓 勵 引 導 社 會 資 本 投 入 糧 食生 產(chǎn) 儲 備 流 通 加 工 等 領(lǐng) 域 并 保 障 其 合 法 權(quán) 益 鼓 勵 引 導 金 融 機 構(gòu) 合 理 推 出金 融 產(chǎn) 品 和 服 務(wù) 為 糧 食 生 產(chǎn) 儲備 流 通 加 工 等 領(lǐng) 域 提 供 支 持 第 六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當 推 進 糧 食 安 全 科 技 創(chuàng) 新 加 強 糧食 專 業(yè) 人 才 培 養(yǎng) 以 新 質(zhì) 生 產(chǎn) 力 提升 糧 食 安 全 保 障 水 平 第 七 條 各 級 人 民 政 府 以 及 有關(guān) 部 門 應(yīng) 當 加 強 糧 食 安 全 宣 傳 教育 推 動 全 鏈 條 節(jié) 糧 減 損 提 升 全社 會 糧 食 安 全 意 識 引 導 形 成 節(jié) 約糧 食 反 對 浪 費 的 良 好 風 尚 第 二 章 耕 地 保 護 第 八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組織 編 制 國 土 空 間 總 體 規(guī) 劃 應(yīng) 當 統(tǒng)籌 布 局 農(nóng) 業(yè) 生 態(tài) 城 鎮(zhèn) 等 功 能 空間 劃 定 落 實 耕 地 和 永 久 基 本 農(nóng) 田保 護 紅 線 生 態(tài) 保 護 紅 線 和 城 鎮(zhèn) 開發(fā) 邊 界 嚴 格 保 護 耕 地 確 保 本 行政 區(qū) 域 內(nèi) 耕 地 和 永 久 基 本 農(nóng) 田 總 量不 減 少 質(zhì) 量 有 提 高 第 九 條 嚴 格 控 制 各 類 占 用 耕地 行 為 確 需 占 用 耕 地 的 應(yīng) 當 依法 落 實 補 充 耕 地 責 任 建 立 健 全 補充 耕 地 數(shù) 量 認 定 與 質(zhì) 量 驗 收 制 度 確 保 補 充 耕 地 與 所 占 用 耕 地 數(shù) 量 相等 質(zhì) 量 相 當 第 十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當 依 法 對 耕 地 實 行 特 殊 保 護 和 用 途管 制 嚴 格 控 制 耕 地 轉(zhuǎn) 為 林 地 草地 園 地 等 其 他 農(nóng) 用 地 禁 止 違 規(guī)占 用 耕 地 綠 化 造 林 挖 湖 造 景 等行 為 第 十 一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應(yīng) 當 優(yōu) 化 高 標 準 農(nóng) 田 規(guī) 劃 建 設(shè) 布局 完 善 建 設(shè) 驗 收 管 護 機 制 強 化 質(zhì) 量 監(jiān) 管 逐 步 將 具 備 條 件 的永 久 基 本 農(nóng) 田 建 成 高 標 準 農(nóng) 田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高標 準 農(nóng) 田 建 設(shè) 資 金 日 常 監(jiān) 管 專 項核 查 確 保 專 款 專 用 提 高 資 金 使用 效 率 鼓 勵 引 導 農(nóng) 村 集 體 經(jīng) 濟 組織 新 型 農(nóng) 業(yè) 經(jīng) 營 主 體 農(nóng) 戶 等 參與 高 標 準 農(nóng) 田 建 設(shè) 和 運 營 管 護 第 十 二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應(yīng) 當 加 強 耕 地 質(zhì) 量 保 護 健 全 耕 地質(zhì) 量 調(diào) 查 評 價 制 度 機 制 采 取 秸 稈還 田 輪 作 休 耕 種 植 綠 肥 增 施 有 機 肥 水 肥 一 體 化 測 土 配 方 施肥 等 措 施 改 良 培 肥 土 壤 提 升 耕地 質(zhì) 量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撂荒 地 治 理 綜 合 采 用 托 管 服 務(wù) 代耕 代 種 等 措 施 分 類 推 進 撂 荒 地 復(fù)墾 利 用 保 障 農(nóng) 業(yè) 生 產(chǎn) 第 十 三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及 其 有 關(guān) 部 門 應(yīng) 當 采 取 措 施 加 強廢 舊 農(nóng) 膜 和 農(nóng) 藥 等 農(nóng) 業(yè) 投 入 品 包 裝廢 棄 物 回 收 處 理 禁 止 向 農(nóng) 用 地 排 放 重 金 屬 或 者其 他 有 毒 有 害 物 質(zhì) 含 量 超 標 的 污水 污 泥 以 及 可 能 造 成 土 壤 污 染的 清 淤 底 泥 尾 礦 礦 渣 等 禁 止將 有 毒 有 害 廢 物 用 作 肥 料 或 者 用 于造 田 和 土 地 復(fù) 墾 第 十 四 條 省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組織 編 制 鹽 堿 地 綜 合 利 用 總 體 規(guī) 劃 加 強 科 技 人 才 資 金 用 水 等 要 素支 撐 分 類 開 展 鹽 堿 地 治 理 改 良 相 關(guān) 設(shè) 區(qū) 的 市 縣 市 區(qū)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鹽 堿 地 綜 合 改 造利 用 工 作 科 學 確 定 治 理 技 術(shù) 路徑 推 進 田 間 灌 排 土 地 平 整 土壤 改 良 農(nóng) 田 防 護 等 工 程 建 設(shè) 因地 制 宜 發(fā) 展 鹽 堿 地 特 色 農(nóng) 業(yè) 第 十 五 條 鼓 勵 鹽 堿 地 改 造 科研 攻 關(guān) 推 進 產(chǎn) 學 研 融 合 加 強 耐鹽 堿 種 質(zhì) 資 源 開 發(fā) 和 保 護 利 用 強化 耐 鹽 堿 作 物 新 品 種 試 驗 示 范推 廣 支 持 企 業(yè) 農(nóng) 村 集 體 經(jīng) 濟 組織 新 型 農(nóng) 業(yè) 經(jīng) 營 主 體 等 參 與 鹽 堿地 綜 合 利 用 第 三 章 糧 食 生 產(chǎn) 第 十 六 條 省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組 織 制 定 并 實 施 種 業(yè) 發(fā) 展 規(guī) 劃 提 升種 業(yè) 科 技 創(chuàng) 新 能 力 促 進 科 技 成 果轉(zhuǎn) 化 完 善 種 業(yè) 發(fā) 展 激 勵 機 制 協(xié)調(diào) 解 決 種 業(yè) 工 作 中 出 現(xiàn) 的 重 大 問題 推 動 現(xiàn) 代 種 業(yè) 健 康 發(fā) 展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糧食 作 物 種 質(zhì) 資 源 保 護 開 發(fā) 和 利用 扶 持 糧 食 作 物 良 種 培 育 生產(chǎn) 更 新 和 推 廣 使 用 加 強 糧 食 作物 種 子 科 學 研 究 和 生 產(chǎn) 基 地 服 務(wù)體 系 建 設(shè) 鼓 勵 社 會 資 本 依 法 參 與 糧 食 作物 種 質(zhì) 資 源 保 護 開 發(fā) 和 利 用 第 十 七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及 其 有 關(guān) 部 門 應(yīng) 當 加 強 農(nóng) 業(yè) 生 產(chǎn) 資料 市 場 監(jiān) 測 分 析 及 調(diào) 控 完 善 農(nóng) 業(yè)生 產(chǎn) 資 料 保 供 穩(wěn) 價 應(yīng) 對 機 制 并 按照 規(guī) 定 建 立 農(nóng) 業(yè) 生 產(chǎn) 資 料 地 方 儲備 確 保 穩(wěn) 定 供 應(yīng) 第 十 八 條 省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組織 有 關(guān) 部 門 根 據(jù) 農(nóng) 業(yè) 生 產(chǎn) 需 求 和旱 澇 水 情 實 際 情 況 對 灌 溉 用 水 作 出統(tǒng) 籌 安 排 做 好 防 汛 抗 旱 和 農(nóng) 業(yè) 灌溉 相 關(guān) 工 作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大中 型 灌 區(qū) 現(xiàn) 代 化 改 造 小 型 農(nóng) 田 水利 工 程 等 水 利 基 礎(chǔ) 設(shè) 施 建 設(shè) 和 運 行維 護 保 護 和 完 善 灌 溉 排 水 體 系 因 地 制 宜 發(fā) 展 高 效 節(jié) 水 農(nóng) 業(yè) 優(yōu) 化水 資 源 配 置 保 障 糧 食 生 產(chǎn) 合 理 用水 需 求 第 十 九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應(yīng) 當 加 強 農(nóng) 業(yè) 機 械 化 基 礎(chǔ) 條 件 建設(shè) 推 廣 普 及 糧 食 生 產(chǎn) 機 械 化 技術(shù) 鼓 勵 使 用 綠 色 智 能 高 效 的農(nóng) 業(yè) 機 械 健 全 農(nóng) 業(yè) 機 械 社 會 化 服務(wù) 體 系 促 進 糧 食 生 產(chǎn) 全 程 機 械化 提 高 糧 食 生 產(chǎn) 效 率 下 轉(zhuǎn) A2版 山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205年 7月 31日 山 東 省 第 十 四 屆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wù) 委 員 會 第 十 六 次 會 議 通 過 8月 1日 上 午 濟 南 市 濟 陽 區(qū) 濟陽 街 道 葛 店 村 游 客 服 務(wù) 中 心 一 位游 客 掃 碼 購 買 了 兩 瓶 礦 泉 水 沒 過一 會 兒 村 民 戴 偉 的 手 機 叮 咚 一響 這 筆 流 水 的 分 紅 到 了 賬 他咧 嘴 一 笑 錢 雖 然 不 多 但 這 錢到 賬 快 俺 們 心 里 踏 實 這 樣 的 場 景 在 葛 店 村 已 成 常態(tài) 每 一 筆 掃 碼 消 費 的 結(jié) 束 都 意味 著 村 民 共 享 發(fā) 展 紅 利 的 開 始 這個 變 化 始 于 今 年 6月 在 濟 陽 區(qū) 萬 人 下 鄉(xiāng) 千 村 提升 工 程 的 推 動 下 濟 陽 街 道 將 轄 區(qū)劃 分 為 5大 發(fā) 展 片 區(qū) 葛 店 村 被 納 入 黃 河 稻 香 灣 片 區(qū) 濟 陽 街 道 辦 事處 副 主 任 李 洪 濱 介 紹 過 去 村 民各 自 打 理 稻 田 單 打 獨 斗 規(guī) 模 小 效 益 低 現(xiàn) 在 全 村 統(tǒng) 一 流 轉(zhuǎn) 124畝稻 田 并 引 入 濟 南 市 濟 陽 區(qū) 農(nóng) 業(yè) 發(fā)展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農(nóng) 發(fā) 集團 統(tǒng) 一 規(guī) 劃 運 營 稻 田 還 是 那 片 稻 田 經(jīng) 營 之 變卻 天 翻 地 覆 插 秧 收 割 碾 米 被 設(shè) 計 成 生 動 的 研 學 課 程 閑 置 坑塘 華 麗 轉(zhuǎn) 身 成 為 黃 河 鯉 魚 垂 釣區(qū) 田 埂 之 上 小 火 車 悠 然 穿 行 燈 塔 靜 立 守 望 還 飄 散 出 稻 田 咖啡 的 醇 香 農(nóng) 業(yè) 鏈 接 文 化 與 旅游 土 地 里 長 出 了 迷 人 風 景 葛 店 村 從 默 默 無 聞 的 傳 統(tǒng) 農(nóng) 耕 村 一 躍 成 為 人 氣 旺 盛 的 網(wǎng) 紅 打 卡 地 越 來 越 多 的 項 目 在 此 落 地 生根 現(xiàn) 在 已 有 31種 業(yè) 態(tài) 匯 聚 于此 然 而 項 目 落 地 僅 是 第 一 步 要 讓 村 民 真 心 實 意 參 與 進 來 關(guān) 鍵 在 于 分 配 機 制 是 否 清 晰 透 明 村 民可 選 擇 以 現(xiàn) 金 勞 動 力 等 方 式 入股 農(nóng) 發(fā) 集 團 村 集 體 入 股 村 民按 照 90 5 的 比 例 進 行 分 賬 全 村 14戶 95戶 簽 字 入 股 入 股 率 達 83 為 啥 入 股 率 這 么 高 面 對記 者 的 疑 問 李 洪 濱 指 向 服 務(wù) 中 心一 塊 醒 目 標 注 著 全 民 參 與 即 時分 賬 的 電 子 大 屏 說 我 們 通 過數(shù) 字 鄉(xiāng) 村 運 營 大 數(shù) 據(jù) 平 臺 解 決 了傳 統(tǒng) 鄉(xiāng) 村 合 作 中 收 益 分 配 不 透明 信 任 成 本 高 的 痛 點 他 進一 步 解 釋 系 統(tǒng) 分 配 的 是 營 業(yè) 額 而非 利 潤 每 一 筆 游 客 消 費 交 易 完成 大 屏 便 實 時 更 新 交 易 流 水 分賬 比 例 及 累 計 收 益 等 數(shù) 據(jù) 村 集 體與 入 股 村 民 的 分 紅 金 額 也 會 即 刻精 準 到 賬 每 筆 錢 雖 然 不 多 但 一聲 聲 清 脆 的 到 賬 叮 咚 聲 是 村 民 口袋 里 實 實 在 在 的 獲 得 感 更 是 集 體經(jīng) 濟 發(fā) 展 最 動 聽 的 心 跳 即 時 分 賬 使 村 民 村 集 體 運營 方 三 方 收 益 一 目 了 然 不 僅 打 消了 村 民 對 分 錢 不 公 的 顧 慮 更如 一 把 鑰 匙 激 活 了 村 莊 沉 睡 的 內(nèi)生 動 力 過 去 村 民 對 集 體 項 目 冷眼 旁 觀 如 今 人 人 爭 當 主 人翁 村 民 自 發(fā) 為 游 客 讓 出 停 車位 主 動 維 護 監(jiān) 督 環(huán) 境 衛(wèi) 生 還 開來 自 家 三 輪 車 協(xié) 助 運 營 方 運 輸 物資 全 村 上 下 心 往 一 處 想 勁 兒往 一 處 使 共 同 推 動 著 鄉(xiāng) 村 的發(fā) 展 叮 咚 一 聲 那 邊 剛 付 款 這 邊 已 分 紅葛店村利用數(shù)字平臺解決收益分配不透明難題 吸引八成以上村民參股農(nóng) 村 大 眾 報 記 者 衣 春 悅 向 雨 瑤 通 訊 員 周 志 昊 張 玉 鳳葛店村的稻田與瞭望塔 要聞A2205年 8月 1日 星 期 一 編 輯 陳 秀 云電 話 3 9Email ncdzbs 63 o 上 接 1版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關(guān) 部門 應(yīng) 當 支 持 農(nóng) 業(yè) 機 械 跨 行 政 區(qū) 域 作業(yè) 維 護 作 業(yè) 秩 序 提 供 便 利 和 服務(wù) 并 依 法 實 施 安 全 監(jiān) 督 管 理 第 二 十 條 農(nóng) 業(yè) 技 術(shù) 推 廣 機 構(gòu)應(yīng) 當 為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提 供 技 術(shù) 培 訓 指 導 咨 詢 等 服 務(wù) 加 強 高 產(chǎn) 高 效模 式 集 成 推 廣 促 進 糧 食 單 產(chǎn)提 升 鼓 勵 農(nóng) 業(yè) 信 息 化 建 設(shè) 拓 展 人工 智 能 數(shù) 據(jù) 低 空 等 技 術(shù) 應(yīng) 用 場景 推 進 智 慧 農(nóng) 業(yè) 發(fā) 展 第 二 十 一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組 織 有 關(guān) 部 門 建 立 健 全 農(nóng) 業(yè)自 然 災(zāi) 害 和 生 物 災(zāi) 害 監(jiān) 測 預(yù) 警 體系 防 災(zāi) 減 災(zāi) 救 災(zāi) 工 作 機 制 加 強自 然 災(zāi) 害 防 御 和 糧 食 作 物 病 蟲 害 監(jiān)測 防 治 植 物 檢 疫 工 作 鼓 勵 和 支 持 開 展 糧 食 作 物 病 蟲害 防 治 科 技 創(chuàng) 新 成 果 轉(zhuǎn) 化 和 推 廣應(yīng) 用 普 及 應(yīng) 用 信 息 技 術(shù) 生 物 技術(shù) 推 進 糧 食 作 物 病 蟲 害 防 治 的 智能 化 專 業(yè) 化 綠 色 化 第 二 十 二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強 化 耕 地 種 植 用 途 管 控 穩(wěn)定 主 要 糧 食 作 物 種 植 面 積 適 度 發(fā)展 大 豆 馬 鈴 薯 甘 薯 等 優(yōu) 質(zhì) 專 用品 種 推 廣 應(yīng) 用 先 進 適 用 的 糧 食 生產(chǎn) 技 術(shù) 提 高 糧 食 綜 合 生 產(chǎn) 能 力 第 二 十 三 條 省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通 過 預(yù) 算 安 排 資 金 支 持 糧 食生 產(chǎn)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按 照 國家 規(guī) 定 落 實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收 益 保 障機 制 完 善 農(nóng) 業(yè) 支 持 保 護 制 度 促進 農(nóng) 業(yè) 增 效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增 收 保護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的 種 糧 積 極 性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落 實 政策 性 農(nóng) 業(yè) 保 險 制 度 采 取 保 費 補 貼等 措 施 支 持 保 險 機 構(gòu) 適 當 增 加 保險 品 種 擴 大 農(nóng) 業(yè) 保 險 覆 蓋 面 鼓 勵 農(nóng) 戶 種 植 優(yōu) 質(zhì) 高 產(chǎn) 的 糧食 品 種 支 持 農(nóng) 村 集 體 經(jīng) 濟 組 織 新 型 農(nóng) 業(yè) 經(jīng) 營 主 體 等 與 農(nóng) 戶 建 立 利益 聯(lián) 結(jié) 機 制 通 過 訂 單 種 植 以 及 提供 加 工 儲 存 銷 售 服 務(wù) 等 方 式 提 高 農(nóng) 戶 種 糧 收 益 支 持 面 向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的 產(chǎn) 前 產(chǎn) 中 產(chǎn) 后 社 會 化 服 務(wù) 提 高 社 會化 服 務(wù) 水 平 鼓 勵 和 引 導 糧 食 適 度規(guī) 模 經(jīng) 營 支 持 糧 食 生 產(chǎn) 集 約 化 第 二 十 四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結(jié) 合 實 際 堅 持 農(nóng) 林 牧 漁 并舉 加 強 海 洋 河 湖 森 林 等 資 源保 護 和 開 發(fā) 有 序 發(fā) 展 近 海 養(yǎng) 殖 和捕 撈 加 快 發(fā) 展 深 遠 海 養(yǎng) 殖 促 進藻 類 食 物 開 發(fā)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因 地 制 宜 發(fā) 展 木 本 糧 油 林 下 經(jīng) 濟 飼 草產(chǎn) 業(yè) 食 用 菌 產(chǎn) 業(yè) 等 培 育 發(fā) 展 生物 農(nóng) 業(yè) 拓 展 食 物 來 源 渠 道 第 二 十 五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支 持 引 導 現(xiàn) 代 設(shè) 施 農(nóng) 業(yè) 發(fā)展 加 強 科 技 創(chuàng) 新 培 育 新 產(chǎn) 業(yè) 新 業(yè) 態(tài) 推 動 構(gòu) 建 集 約 高 效 綠 色低 碳 的 現(xiàn) 代 設(shè) 施 農(nóng) 業(yè) 產(chǎn) 業(yè) 體 系 第 四 章 糧 食 儲 備 第 二 十 六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建 立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實 行 分級 負 責 分 級 儲 備 分 級 管 理 政府 糧 食 儲 備 用 于 調(diào) 節(jié) 糧 食 供 求 穩(wěn)定 糧 食 市 場 應(yīng) 對 突 發(fā) 事 件 等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根 據(jù) 本行 政 區(qū) 域 實 際 指 導 規(guī) 模 以 上 糧 食加 工 企 業(yè) 建 立 企 業(yè) 社 會 責 任 儲 備 具 體 標 準 按 照 國 家 和 省 有 關(guān) 規(guī) 定 執(zhí)行 鼓 勵 糧 食 經(jīng) 營 者 建 立 合 理 商 業(yè)庫 存 第 二 十 七 條 省 人 民 政 府 按 照國 家 有 關(guān) 規(guī) 定 結(jié) 合 本 省 實 際 核定 省 和 設(shè) 區(qū) 的 市 人 民 政 府 糧 食 儲 備規(guī) 模 設(shè) 區(qū) 的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定 縣 市 區(qū) 人 民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規(guī) 模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優(yōu) 化 政府 糧 食 儲 備 區(qū) 域 布 局 和 品 種 結(jié) 構(gòu) 并 按 照 不 低 于 上 級 人 民 政 府 核 定 的總 量 計 劃 確 定 實 際 糧 食 儲 備 規(guī) 模 第 二 十 八 條 承 儲 省 級 政 府 糧食 儲 備 的 企 業(yè) 或 者 其 他 組 織 應(yīng) 當按 照 公 益 類 定 位 要 求 獨 立 從 事 省級 糧 食 儲 備 管 理 不 得 從 事 商 業(yè) 性經(jīng) 營 業(yè) 務(wù) 承 儲 市 縣 兩 級 政 府 糧食 儲 備 的 企 業(yè) 或 者 其 他 組 織 應(yīng) 當實 行 儲 備 與 商 業(yè) 性 經(jīng) 營 業(yè) 務(wù) 分 開 任 何 單 位 和 個 人 不 得 擠 占 挪用 克 扣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財 政 補 貼 信 貸 資 金 第 二 十 九 條 承 儲 政 府 糧 食 儲備 的 企 業(yè) 或 者 其 他 組 織 應(yīng) 當 對 承 儲糧 食 數(shù) 量 質(zhì) 量 和 儲 存 安 全 負 責 實 施 糧 食 安 全 風 險 事 項 報 告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內(nèi) 部 管 理 制 度 并 實 行 專倉 儲 存 專 人 保 管 專 賬 記 載 保證 賬 實 相 符 賬 賬 相 符 不 得 虛報 瞞 報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數(shù) 量 質(zhì)量 品 種 承 儲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的 企 業(yè) 或 者其 他 組 織 應(yīng) 當 嚴 格 執(zhí) 行 儲 備 糧 食 質(zhì)量 和 食 品 安 全 指 標 檢 驗 監(jiān) 測 制 度 保 證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符 合 規(guī) 定 的 質(zhì) 量安 全 標 準 和 食 品 安 全 標 準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建 立 健全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檢 查 制 度 對 儲 備糧 食 的 數(shù) 量 質(zhì) 量 品 種 和 儲 存 管理 等 情 況 進 行 檢 查 確 保 數(shù) 量 真實 質(zhì) 量 良 好 儲 存 安 全 第 三 十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應(yīng) 當 統(tǒng) 籌 規(guī) 劃 建 設(shè) 與 本 行 政 區(qū) 域 糧食 儲 備 任 務(wù) 相 匹 配 功 能 完 備 安全 可 靠 的 糧 食 儲 備 基 礎(chǔ) 設(shè) 施 推 進老 舊 糧 倉 提 升 改 造 推 廣 應(yīng) 用 綠 色儲 糧 技 術(shù) 并 在 用 地 信 貸 等 方 面給 予 支 持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政府 糧 食 儲 備 管 理 信 息 化 建 設(shè) 對 政府 糧 食 儲 備 的 收 購 銷 售 輪 換 動 用 等 進 行 全 過 程 記 錄 實 現(xiàn) 政 府糧 食 儲 備 信 息 實 時 采 集 處 理 傳輸 共 享 確 保 可 查 詢 可 追 溯 第 三 十 一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根 據(jù) 糧 食 儲 備 的 品 種 特 點 儲 存 品 質(zhì) 指 標 和 市 場 情 況 安 排 年 度輪 換 計 劃 實 行 均 衡 輪 換 避 免 糧食 價 格 大 幅 波 動 第 三 十 二 條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的 經(jīng) 本 級 人 民 政 府 批 準 可 以 動用 本 級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一 發(fā) 生 重 大 自 然 災(zāi) 害 等 突發(fā) 事 件 需 要 動 用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應(yīng)急 的 二 本 行 政 區(qū) 域 糧 食 市 場 供給 明 顯 緊 張 或 者 價 格 出 現(xiàn) 異 常 波動 的 三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認 為需 要 動 用 的 其 他 情 形 上 級 人 民 政 府 可 以 根 據(jù) 糧 食 調(diào)控 和 應(yīng) 急 需 要 指 令 下 級 人 民 政 府動 用 調(diào) 用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第 三 十 三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將 政 府 糧 食 儲 備 情 況 列 為 年度 國 有 資 產(chǎn) 報 告 內(nèi) 容 向 本 級 人 民代 表 大 會 常 務(wù) 委 員 會 報 告 第 五 章 糧 食 流 通 第 三 十 四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對 糧 食 倉 儲 物 流 等 糧食 流 通 設(shè) 施 的 建 設(shè) 和 保 護 按 照 服務(wù) 糧 食 調(diào) 控 保 障 安 全 布 局 合理 運 轉(zhuǎn) 高 效 的 原 則 統(tǒng) 籌 糧 食 倉儲 物 流 糧 食 加 工 園 區(qū) 和 應(yīng) 急 保 障設(shè) 施 規(guī) 劃 建 設(shè) 并 引 導 支 持 社 會 資本 投 資 建 設(shè) 糧 食 流 通 基 礎(chǔ) 設(shè) 施 任 何 單 位 和 個 人 不 得 侵 占 損毀 擅 自 拆 除 或 者 遷 移 政 府 投 資 建設(shè) 的 糧 食 流 通 基 礎(chǔ) 設(shè) 施 不 得 擅 自改 變 政 府 投 資 建 設(shè) 的 糧 食 流 通 基 礎(chǔ)設(shè) 施 的 用 途 第 三 十 五 條 糧 食 供 求 關(guān) 系 和 價 格 顯 著 變 化 或 者 有 可 能 顯 著 變 化時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關(guān) 部門 可 以 按 照 權(quán) 限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調(diào) 控糧 食 市 場 保 持 糧 食 市 場 基 本穩(wěn) 定 一 發(fā) 布 糧 食 市 場 信 息 二 實 行 政 策 性 糧 食 收 儲 和銷 售 三 要 求 執(zhí) 行 特 定 情 況 下 的糧 食 庫 存 量 四 組 織 投 放 儲 備 糧 食 五 引 導 糧 食 加 工 轉(zhuǎn) 化 或 者限 制 糧 食 深 加 工 用 糧 數(shù) 量 六 其 他 必 要 措 施 必 要 時 省 人 民 政 府 可 以 依 照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價 格 法 的 規(guī) 定采 取 相 應(yīng) 措 施 第 三 十 六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按 照 財 政 事 權(quán) 與 支 出 責 任 足額 安 排 糧 食 風 險 基 金 并 加 強 對 糧食 風 險 基 金 的 監(jiān) 督 管 理 糧 食 風 險基 金 主 要 用 于 支 持 糧 食 儲 備 穩(wěn) 定糧 食 市 場 等 第 三 十 七 條 省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組 織 有 關(guān) 部 門 為 糧 食 生 產(chǎn) 經(jīng) 營 者 開展 糧 食 產(chǎn) 銷 合 作 提 供 平 臺 和 服 務(wù) 引 導 本 地 糧 食 企 業(yè) 與 省 外 糧 食 企 業(yè)在 糧 食 流 通 等 領(lǐng) 域 開 展 合 作 建 立長 期 穩(wěn) 定 的 產(chǎn) 銷 關(guān) 系 第 三 十 八 條 從 事 糧 食 收 購 儲 存 加 工 銷 售 的 經(jīng) 營 者 以 及 飼料 工 業(yè) 用 糧 企 業(yè) 應(yīng) 當 嚴 格 遵 守有 關(guān) 法 律 法 規(guī) 的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有 關(guān)標 準 和 技 術(shù) 規(guī) 范 并 按 照 規(guī) 定 建 立糧 食 經(jīng) 營 臺 賬 向 所 在 地 的 縣 市 區(qū) 人 民 政 府 糧 食 和 儲 備 主管 部 門 報 送 糧 食 購 進 儲 存 銷 售等 基 本 數(shù) 據(jù) 和 有 關(guān) 情 況 第 三 十 九 條 糧 食 運 輸 的 容器 工 具 和 包 裝 材 料 應(yīng) 當 安 全 無害 保 持 清 潔 禁 止 使 用 被 污 染 的 容 器 工 具或 者 包 裝 材 料 運 輸 糧 食 禁 止 將 糧食 與 有 毒 有 害 物 質(zhì) 混 裝 運 輸 第 六 章 糧 食 加 工 第 四 十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應(yīng) 當 支 持 引 導 糧 食 加 工 業(yè) 發(fā) 展 重 點 支 持 小 麥 玉 米 大 豆 等 主 要產(chǎn) 區(qū) 發(fā) 展 糧 食 加 工 產(chǎn) 業(yè) 統(tǒng) 籌 推 動糧 食 初 加 工 精 深 加 工 綜 合 利 用加 工 協(xié) 調(diào) 發(fā) 展 保 障 糧 食 加 工 產(chǎn) 品供 應(yīng) 充 足 和 質(zhì) 量 安 全 引 導 大 型 糧 食 加 工 企 業(yè) 農(nóng) 業(yè)產(chǎn) 業(yè) 化 龍 頭 企 業(yè) 科 學 合 理 布 局 糧 食加 工 能 力 強 化 數(shù) 字 化 智 能 化 等技 術(shù) 的 應(yīng) 用 支 持 打 造 糧 食 產(chǎn) 業(yè) 集群 拓 展 糧 食 增 值 和 農(nóng) 民 增 收空 間 第 四 十 一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推 動 糧 食 加 工 產(chǎn) 業(yè) 結(jié) 構(gòu) 優(yōu)化 提 高 優(yōu) 質(zhì) 營 養(yǎng) 糧 食 加 工 產(chǎn) 品供 給 水 平 優(yōu) 先 保 障 口 糧 加 工 統(tǒng)籌 飼 料 用 糧 工 業(yè) 用 糧 等 加 工 協(xié) 調(diào)發(fā) 展 第 四 十 二 條 糧 食 加 工 經(jīng) 營 者應(yīng) 當 嚴 格 執(zhí) 行 國 家 有 關(guān) 規(guī) 定 和 標準 不 得 摻 雜 使 假 以 次 充 好 對其 加 工 的 糧 食 質(zhì) 量 安 全 負 責 公 開接 受 監(jiān) 督 確 需 使 用 防 腐 劑 添 加劑 等 的 應(yīng) 當 符 合 國 家 有 關(guān) 強 制 性標 準 以 及 其 他 質(zhì) 量 安 全 規(guī) 定 第 四 十 三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推 廣 應(yīng) 用 糧 食 適 度 加 工 技術(shù) 因 地 制 宜 發(fā) 展 全 谷 物 產(chǎn) 業(yè) 鼓勵 有 條 件 的 糧 食 加 工 企 業(yè) 升 級 改 造技 術(shù) 裝 備 加 強 營 養(yǎng) 健 康 全 谷 物 食品 開 發(fā) 鼓 勵 行 業(yè) 協(xié) 會 社 團 組 織 或 者企 業(yè) 制 定 全 谷 物 團 體 標 準 或 者 企 業(yè)標 準 并 推 動 標 準 實 施 應(yīng) 用 第 四 十 四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根 據(jù) 本 行 政 區(qū) 域 人 口 和 經(jīng) 濟社 會 發(fā) 展 水 平 科 學 布 局 糧 食 加 工業(yè) 確 保 本 行 政 區(qū) 域 的 糧 食 加 工 能 力 特 別 是 應(yīng) 急 狀 態(tài) 下 的 糧 食 加 工能 力 第 四 十 五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加 大 對 糧 食 加 工 的 科 技 投入 支 持 企 業(yè) 科 研 機 構(gòu) 高 等 學校 等 加 強 對 新 技 術(shù) 新 工 藝 新 設(shè)備 的 研 究 開 發(fā) 和 推 廣 應(yīng) 用 增 強 科技 支 撐 保 障 能 力 第 四 十 六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支 持 實 施 優(yōu) 質(zhì) 糧 食 工 程 增加 優(yōu) 質(zhì) 糧 食 產(chǎn) 品 供 給 加 強 糧 食 品牌 建 設(shè) 和 宣 傳 推 廣 強 化 知 識 產(chǎn) 權(quán)保 護 提 升 產(chǎn) 品 市 場 競 爭 力 第 七 章 糧 食 應(yīng) 急 第 四 十 七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糧 食 應(yīng) 急 體 系 建 設(shè) 健全 糧 食 應(yīng) 急 儲 存 運 輸 加 工 供應(yīng) 網(wǎng) 絡(luò) 確 保 具 備 與 應(yīng) 急 需 求 相 適應(yīng) 的 應(yīng) 急 能 力 第 四 十 八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結(jié) 合 本 行 政 區(qū) 域 實 際 制 定糧 食 應(yīng) 急 預(yù) 案 并 定 期 開 展 應(yīng) 急 演練 和 培 訓 第 四 十 九 條 發(fā) 生 突 發(fā) 事 件 引 起 糧 食 市 場 供 求 關(guān) 系 和 價 格 異常 波 動 時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發(fā)展 改 革 農(nóng) 業(yè) 農(nóng) 村 糧 食 和 儲備 市 場 監(jiān) 督 管 理 等 主 管 部 門 應(yīng)當 及 時 將 糧 食 市 場 有 關(guān) 情 況 向 本級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一 級 人 民 政 府 主管 部 門 報 告 第 五 十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按 照 權(quán) 限 確 認 出 現(xiàn) 糧 食 應(yīng) 急 狀 態(tài)的 應(yīng) 當 及 時 啟 動 應(yīng) 急 響 應(yīng) 依 法采 取 應(yīng) 急 處 置 措 施 出 現(xiàn) 糧 食 應(yīng) 急 狀 態(tài) 時 有 關(guān) 單位 和 個 人 應(yīng) 當 服 從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的 統(tǒng) 一 指 揮 和 調(diào) 度 配 合 采 取 應(yīng)急 處 置 措 施 協(xié) 助 維 護 糧 食 市 場秩 序 因 執(zhí) 行 糧 食 應(yīng) 急 處 置 措 施 給 他人 造 成 損 失 的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應(yīng) 當 按 照 規(guī) 定 予 以 公 平 合 理補 償 第 八 章 糧 食 節(jié) 約 第 五 十 一 條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應(yīng) 當加 強 糧 食 作 物 生 長 期 保 護 和 生 產(chǎn) 作業(yè) 管 理 減 少 播 種 田 間 管 理 收獲 等 環(huán) 節(jié) 的 糧 食 損 失 和 浪 費 禁 止 故 意 毀 壞 在 耕 地 上 種 植 的糧 食 作 物 青 苗 鼓 勵 和 支 持 推 廣 適 時 農(nóng) 業(yè) 機 械收 獲 和 產(chǎn) 地 烘 干 等 實 用 技 術(shù) 推 動產(chǎn) 糧 大 縣 加 強 專 業(yè) 化 烘 干 中 心 建設(shè) 引 導 和 扶 持 糧 食 生 產(chǎn) 者 科 學 收獲 儲 存 糧 食 改 善 糧 食 收 獲 儲存 條 件 保 障 糧 食 品 質(zhì) 良 好 減 少產(chǎn) 后 損 失 第 五 十 二 條 鼓 勵 和 支 持 糧 食經(jīng) 營 者 采 用 控 溫 保 水 通 風 有 害生 物 綜 合 防 治 等 綠 色 儲 糧 技 術(shù) 推進 糧 食 倉 儲 設(shè) 施 設(shè) 備 的 建 設(shè) 改 造和 更 新 提 升 倉 儲 效 能 鼓 勵 糧 食經(jīng) 營 者 為 農(nóng) 戶 提 供 清 理 烘 干 儲存 等 服 務(wù) 第 五 十 三 條 糧 食 運 輸 應(yīng) 當 嚴格 執(zhí) 行 國 家 糧 食 運 輸 的 技 術(shù) 規(guī) 范 強 化 糧 食 運 輸 過 程 管 理 推 動 糧 食多 式 聯(lián) 運 技 術(shù) 創(chuàng) 新 應(yīng) 用 減 少 糧 食運 輸 損 耗 第 五 十 四 條 餐 飲 服 務(wù) 經(jīng) 營 者和 設(shè) 有 食 堂 的 單 位 應(yīng) 當 制 定 實 施防 止 食 品 浪 費 措 施 加 大 愛 惜 糧食 節(jié) 約 糧 食 宣 傳 力 度 倡 導 節(jié) 約用 餐 減 少 食 品 浪 費 機 關(guān) 人 民 團 體 國 有 企 業(yè) 事業(yè) 單 位 應(yīng) 當 按 照 國 家 有 關(guān) 規(guī) 定 細化 完 善 公 務(wù) 活 動 用 餐 規(guī) 范 加 強 管理 帶 頭 厲 行 節(jié) 約 反 對 浪 費 全 社 會 應(yīng) 當 樹 立 文 明 健 康 理 性 綠 色 的 糧 食 消 費 理 念 營 造科 學 健 康 杜 絕 浪 費 的 良 好 氛 圍 第 九 章 監(jiān) 督 管 理 第 五 十 五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發(fā) 展 改 革 工 業(yè) 和 信 息 化 自 然資 源 生 態(tài) 環(huán) 境 交 通 運 輸 水 行政 農(nóng) 業(yè) 農(nóng) 村 市 場 監(jiān) 督 管 理 糧食 和 儲 備 等 有 關(guān) 部 門 應(yīng) 當 依 照 職 責對 糧 食 生 產(chǎn) 儲 備 流 通 加 工 等實 施 監(jiān) 督 檢 查 建 立 健 全 糧 食 安 全監(jiān) 管 協(xié) 調(diào) 機 制 和 信 息 共 享 機 制 形成 監(jiān) 管 合 力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有 關(guān) 部 門 應(yīng)當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化 監(jiān) 管 長 效 機 制 加 強 人 工 智 能 大 數(shù) 據(jù) 物 聯(lián) 網(wǎng) 等先 進 技 術(shù) 在 糧 食 安 全 監(jiān) 督 管 理 中 的運 用 實 現(xiàn) 數(shù) 據(jù) 資 源 互 聯(lián) 互 通 共享 共 用 第 五 十 六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發(fā) 展 改 革 農(nóng) 業(yè) 農(nóng) 村 糧 食 和 儲備 主 管 部 門 應(yīng) 當 會 同 有 關(guān) 部 門 開 展糧 食 安 全 監(jiān) 測 預(yù) 警 工 作 加 強 糧 食安 全 風 險 評 估 依 法 發(fā) 布 糧 食 安 全信 息 任 何 單 位 和 個 人 不 得 編 造 散布 虛 假 的 糧 食 安 全 信 息 第 五 十 七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加 強 糧 食 質(zhì) 量 安 全 檢 驗 檢 測和 監(jiān) 管 能 力 建 設(shè) 建 立 健 全 糧 食 質(zhì)量 安 全 追 溯 體 系 對 不 符 合 食 品 安全 標 準 的 糧 食 按 照 有 關(guān) 規(guī) 定 進 行 無害 化 處 理 或 者 資 源 化 合 理 利 用 禁止 流 入 口 糧 市 場 或 者 用 作 食 品原 料 第 五 十 八 條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府 應(yīng) 當 定 期 對 本 行 政 區(qū) 域 耕 地 保 護和 糧 食 安 全 責 任 落 實 情 況 開 展 監(jiān) 督檢 查 對 耕 地 保 護 和 糧 食 安 全 工 作責 任 落 實 不 力 問 題 突 出 的 人 民 政府 上 級 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對 其 主 要 負責 人 進 行 責 任 約 談 被 責 任 約 談 的人 民 政 府 應(yīng) 當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進 行整 改 第 十 章 法 律 責 任 第 五 十 九 條 違 反 本 條 例 規(guī) 定的 行 為 法 律 行 政 法 規(guī) 已 經(jīng) 規(guī) 定法 律 責 任 的 適 用 其 規(guī) 定 第 六 十 條 從 事 政 策 性 糧 食 經(jīng)營 活 動 虛 報 糧 食 收 儲 數(shù) 量 或 者擠 占 挪 用 克 扣 財 政 補 貼 信 貸資 金 的 由 縣 級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糧 食和 儲 備 主 管 部 門 責 令 改 正 給 予 警告 沒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