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26-95 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pdf
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JGJ26-95 第1章 總則 第1.0.1條 為了貫徹國家節(jié)約能源的政策,扭轉我國嚴寒和寒冷地區(qū)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熱環(huán)境質量差的狀況,通過在建筑設計和采暖設計中采用有效的技術措施,將采暖能耗控制在規(guī)定水平,制訂本標準。 第1.0.2條 本標準適用于嚴寒和寒冷地區(qū)設置集中采暖的新建和擴建居住建筑建筑熱工與采暖節(jié)能設計。暫無條件設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其圍護結構宜按本標準執(zhí)行。 第1.0.3條 按本標準進行居住建筑建筑熱工與采暖節(jié)能設計時,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2章 術語、符號 第2.0.1條 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te)outdoormean air temperature during heating period 在采暖期起止日期內,室外逐日平均溫度的平均值。 第2.0.2條 采暖期度日數(shù)(Ddi)degree days of heating period 室內基準溫度18與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之間的溫差,乘以采暖期天數(shù)的數(shù)值,單位.d。 第2.0.3條 采暖能耗(Q)energy consumed for heating 用于建筑物采暖所消耗的能量,本標準中的采暖能耗主要指建筑物耗熱量和采暖耗煤量。 第2.0.4條 建筑物耗熱量指標(pH) ingex of heat loss of building 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條件下,為保持室內計算溫度,單位建筑面積在單位時間內消耗的、需由室內采暖設備供給的熱量,單位:w/m2。 第2.0.5條 采暖耗煤量指標(qc)index of coal consumeption for heating 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條件下,為保持室內計算溫度,單位建筑面積在一個采暖期內消耗的標準煤量,單位:kg/m2。 第2.0.6條 采暖設計熱負荷指標(q)index of design load for heating o fbuilding 在采暖室外計算溫度條件下,為保持室內計算溫度,單位建筑面積在單位時間內需由鍋爐房或其他供熱設施供給的熱量,單位:w/m2。 第2.0.7條 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K)over 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圍護結構兩側空氣溫差為1k,在單位時間內通過單位面積圍護結構的傳熱量,單位:w/(m2.k)。 第2.0.8條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的修正系數(shù)(i) correction factor for over 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不同地區(qū)、不同朝向的圍護結構,因受太陽輻射和天空輻射的影響,使得其在兩側空氣溫差同樣為1k情況下,在單位時間內通過單位面積圍護結構的傳熱量要改變。這個改變后的傳熱量與未受太陽輻射和天空輻射影響的原有傳熱量的比值,即為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的修正系數(shù)。 第2.0.9條 建筑物體形系數(shù)(S)shape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建筑物與室外大氣接觸的外表面積與其所包圍的體積的比值。外表面積中,不包括地面和不采暖樓梯間隔墻和戶門的面積。 第2.0.10條 窗墻面積比area ratio of window to wall 窗戶洞口面積與房間立面單元面積(即建筑層高與開間定位線圍成的面積)的比值。 第2.0.11條 采暖供熱系統(tǒng)heating system 鍋爐機組、室外管網、室內管網和散熱器等設備組成的系統(tǒng)。 第2.0.12條 鍋爐機組容量capacity of boiler plant 又稱額定出力。鍋爐銘牌標出的出力,單位:mw。 第2.0.13條 鍋爐效率boiler efficiency 鍋爐產生的、可供有效利用的熱量與其燃燒的煤所含熱量的比值。在不同條件下,又可分為鍋爐銘牌效率和運行效率。 第2.0.14條 鍋爐銘牌效率rating boiler efficiency 又稱額定效率。鍋爐在設計工況下的效率。 第2.0.15條 鍋爐運行效率(2)rating of boiler efficiency 鍋爐實際運行工況下的效率。 第2.0.16條 室外管網輸送效率(1)heat transfer efficiency of outdoor heating network 管網輸出總熱量(輸入總熱量減去各段熱損失)與管網輸入總熱量的比值。 第2.0.17條 耗電輸熱比EHR值ratio of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to transferied heat quantity 在采暖室內外計算溫度條件下,全日理論水泵輸送耗電量與全日系統(tǒng)供熱量的比值。兩者取相同單位,無因次。 第3章 建筑物耗熱量指標和采暖耗煤量指標 第3.0.1條 建筑物耗熱量指標應按下式計算: HIINFTHHqqqq,+=(3.0.1) 式中 Hq建筑物耗熱量指標(W/m2); THq,單位建筑面積通過圍護結構的傳熱耗熱量 (2/mw ); INFq單位建筑面積的空氣滲透耗熱量(2/mw ); HIq,單位建筑面積的建筑物內部得熱(包括炊事、照明、家電和人體散熱),住宅建筑,取3.80(2/mw )。 第3.0.2條 單位建筑面積通過圍護結構的傳熱耗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imiiiieiIHAFKttq /)(1,= (3.0.2) 式中:it全部房間平均室內計算溫度,一般住宅建筑,取 16; it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應按本標準附錄A附表A采用; i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的修正系數(shù),應按本標準附錄B附表B采用; iK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shù)W/(m2.K),對于外墻應取其平均傳熱系數(shù),計算方法見本標準附錄C; iF圍護結構的面積(m2),應按本標準附錄D的規(guī)定計算; iA建筑面積(m2),應按本標準附錄D的規(guī)定計算。 第3.0.3條 單位建筑面積的空氣滲透耗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qINF=(ti-te)(C.N.V)/A (3.0.3) 式中:C空氣比熱容,取0.28W.h/(kg.k); 空氣密度(kg/m2),取te條件下的值; N換氣次數(shù),住宅建筑取0.51/h; V換氣體積(m2),應按本標準附錄D的規(guī)定計算。 第3.0.4條 采暖耗煤量指標應按下式計算: qe=24.Z.qH/He.1.2 (3.0.4) 式中:qc采暖耗煤量指標(kg/m2)標準煤; qH建筑物耗熱量指標(W/m2); Z采暖期天數(shù)(d),應按本標準附錄A附表A采用; He標準煤熱值,取8.14×103W.h/kg; 1室外管網輸送效率,采取節(jié)能措施前,取0.85,采取節(jié)能措施后,取0.90; 2鍋爐運行效率,采取節(jié)能措施前,取0.55,采取節(jié)能措施后,取0.68。 第3.0.5條 不同地區(qū)采暖住宅建筑耗熱量指標和采暖耗煤量指標不應超過本標準附錄A附表A規(guī)定的數(shù)值。 第3.0.6條 集體宿舍、招待所、旅館、托幼建筑等采暖居住建筑圍護結構的保溫應達到當?shù)夭膳≌ㄖ嗤乃健?第4章 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 4.1 一般規(guī)定 第4.1.1條 建筑物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間宜避開冬季主導風向。 第4.1.2條 建筑物體形系數(shù)宜控制在0.30及0.30以下;若體形系數(shù)大于0.30,則屋頂和外墻應加強保溫,其傳熱系數(shù)應符合表4.2.1的規(guī)定。 第4.1.3條 采暖居住建筑的樓梯間和外廊應設置門窗;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為-0.1-6.0的地區(qū),樓梯間不采暖時,樓梯間隔墻和戶門應采取保溫措施;在6.0以下地區(qū),樓梯間應采暖,入口處應設置門斗等避風設施。 4.2 圍護結構設計 第4.2.1條 不同地區(qū)采暖居住建筑各部分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shù)不應超過表4.2.1規(guī)定的限值。 第4.2.2條 當實際采用的窗戶傳熱系數(shù)比表4.2.1規(guī)定的限值低0.5及0.5以上時,在滿足本標準規(guī)定的耗熱量指標條件下,可按本標準3.0.13.0.3條規(guī)定的方法,重新計算確定外墻和屋頂所需的傳熱系數(shù)。 不同地區(qū)采暖居住建筑各部分圍護結構傳熱系數(shù)限值W/m2.K) 表4.2.1 屋頂 外墻 不采暖 樓梯間 地板 地面 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 代表性 城市 體形系數(shù)0.3體形系數(shù)>0.3 體形系數(shù)0.3 體形系數(shù)>0.3隔墻戶門窗戶(含陽臺門上部)陽臺門下部門芯板外門接觸室外空氣地板 不采暖地下室上部地板 周邊地面非周邊地面 2.01.0 鄭州 洛陽 寶雞 徐州 0.80 0.60 1.10 1.40 0.80 1.101.83 2.70 4.70 4.001.70 / 0.60 0.65 0.52 0.300.90.0 西安 拉薩 濟南 青島 安陽 0.80 0.60 1.00 1.28 0.70 1.001.83 2.70 4.70 4.001.70 / 0.60 0.65 0.52 0.30-0.1-1.0 石家莊 德州 晉城 0.80 0.60 0.92 1.20 0.60 0.851.83 2.00 4.70 4.001.70 / 0.60 0.65 0.52 0.30天水 -1.1-2.0 北京 天津 大連 陽泉 平涼 0.80 0.60 0.90 1.16 0.55 0.821.83 2.00 4.70 4.001.70 / 0.50 0.55 0.52 0.30-2.1-3.0 蘭州 太原 唐山 阿壩 喀什 0.70 0.50 0.85 1.10 0.62 0.780.94 2.00 4.70 4.001.70 / 0.50 0.55 0.52 0.30-3.1-4.0 西寧 銀川 丹東 0.70 0.50 0.68 0.65 0.94 2.00 4.00 1.70 / 0.50 0.55 0.52 0.30-4.1-5.0 張家口 鞍山 酒泉 伊寧 吐魯番 0.70 0.50 0.75 0.60 0.94 2.00 3.00 1.35 / 0.50 0.55 0.52 0.30-5.1-6.0 沈陽 大同 本溪 阜新 哈密 0.60 0.40 0.68 0.56 0.94 1.50 3.00 1.35 / 0.40 0.55 0.30 0.30-6.1-7.0 呼和浩特 撫順 大柴旦 0.60 0.40 0.65 0.50 / / 3.00 1.35 2.50 0.40 0.55 0.30 0.30-7.1-8.0 延吉 通遼 0.60 0.40 0.60 0.50 / / 2.50 1.35 2.50 0.40 0.55 0.30 0.30通化 四平 -8.1-9.0 長春、烏魯木齊 0.50 0.30 0.56 0.45 / / 2.50 1.35 2.50 0.30 0.50 0.30 0.30-9.1-10.0 哈爾濱 牡丹江 克拉瑪依 0.50 0.30 0.52 0.40 / / 2.50 1.35 2.50 0.30 0.50 0.30 0.30-10.1-11.0 佳木斯 安達 齊齊哈爾富錦 0.50 0.30 0.52 0.40 / / 2.50 1.35 2.50 0.30 0.50 0.30 0.30-11.1-12.0 海倫 博克圖 0.40 0.25 0.52 0.40 / / 2.00 1.35 2.50 0.25 0.45 0.30 0.30-12.1-14.5 伊春 呼瑪 海拉爾 滿洲里 0.40 0.25 0.52 0.40 / / 2.00 1.35 2.50 0.25 0.45 0.30 0.30注:表中外墻的傳熱系數(shù)限值系指考慮周邊熱橋影響后的外墻平均傳熱系數(shù)。有些地區(qū)外墻的傳熱系數(shù)限值有兩行數(shù)據,上行數(shù)據與傳熱系數(shù)為4.70的單層塑料窗相對應;下行數(shù)據與傳熱系數(shù)為4.00的單框雙玻金屬窗相對應。 表中周邊地面一欄中0.52為位于建筑物周邊的不帶保溫層的混凝土地面的傳熱系數(shù);0.30為帶保溫層的混凝土地面的傳熱系數(shù)。非周邊地面一欄中0.30為位于建筑物非周邊的不帶保溫層的混凝土地面的傳熱系數(shù)。 第4.2.3條 外墻受周邊混凝土梁、柱等熱橋影響條件下,其平均傳熱系數(shù)不應超過表4.2.1規(guī)定的限值。 第4.2.4條 窗戶(包括陽臺門上部透明部分)面積不宜過大。不同朝向的窗墻面積比不應超過表4.2.4規(guī)定的數(shù)值。 不同朝向的窗墻面積比 表4.2.4 窗墻面積比 北 0.25 東、西 0.30 南 0.35 注:如窗墻面積比超過上表規(guī)定的數(shù)值,則應調整外墻和屋頂?shù)葒o結構的傳熱系數(shù),使建筑物耗熱量指標達到規(guī)定要求。 第4.2.5條 設計中應采用氣密性良好的窗戶(包括陽臺門),其氣密性等級,在16層建筑中,不應低于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外窗空氣滲透性能分級及其檢測方法(GB7107)規(guī)定的級水平;在730層建筑中,不應低于上述標準規(guī)定的級水平。 第4.2.6條 在建筑物采用氣密窗或窗戶加設密封條的情況下,房間應設置可以調節(jié)的換氣裝置或其他可行的換氣設施。 第4.2.7條 圍護結構的熱橋部位應采取保溫措施,以保證其內表面溫度不低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并減少附加傳熱熱損失。 第4.2.8條 采暖期室外平均溫度低于-5.0的地區(qū),建筑物外墻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垂直墻面,以及周邊直接接觸土壤的地面應采取保溫措施。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垂直墻面,其傳熱系數(shù)不應超過表4.2.1規(guī)定的周邊地面?zhèn)鳠嵯禂?shù)限值。在外墻周邊從外墻內側算起2.0m范圍內,地面的傳熱系數(shù)不應超過0.30W/(m2.K). 第5章 民用建筑節(jié)能設計標準 5.1 一般規(guī)定 第5.1.1條 居住建筑的采暖供熱應以熱電廠和區(qū)域鍋爐房為主要熱源。在工廠區(qū)附近,應充分利用工業(yè)余熱和廢熱。 第5.1.2條 城市新建的住宅區(qū),在當?shù)貨]有熱電聯(lián)產和工業(yè)余熱,廢熱可資利用的情況下,應建以集中鍋爐房為熱源的供熱系統(tǒng)。集中鍋爐房的單臺容量不宜小于7.0MW,供熱面積不宜小于10萬m2。對于規(guī)模較小的住宅區(qū),鍋爐房的單臺容量可適當降低,但不宜小于4.2MW。在新建鍋爐房時應考慮與城市熱網連接的可能性。鍋爐房宜建在靠近熱負荷密度大的地區(qū)。 第5.1.3條 新建居住建筑的采暖供熱系統(tǒng),應按熱水連續(xù)采暖進行設計。住宅區(qū)內的商業(yè)、文化及其他公共建筑以及工廠生活區(qū)的采暖方式,可根據其使用性質、供熱要求由技術經濟比較確定。 5.2 采暖供熱系統(tǒng) 第5.2.1條 在設計采暖供熱系統(tǒng)時,應詳細進行熱負荷的調查和計算,確定系統(tǒng)的合理規(guī)模和供熱半徑。當系統(tǒng)的規(guī)模較大時,宜采用間接連接的一、二次水系統(tǒng),從而提高熱源的運行效率,減少輸配電耗。一次水設計供水溫度應取115130,回水溫度應取70 80。 第5.2.2條 在進行室內采暖系統(tǒng)設計時,設計人員應考慮按戶熱表計量和分室控制溫度的可能性。房間的散熱器面積應按設計熱負荷合理選取。室內采暖系統(tǒng)宜南北朝向房間分開環(huán)路布置。采暖房間有不保溫采暖干管時,干管散入房間的熱量應予考慮。 第5.2.3條 設計中應對采暖供熱系統(tǒng)進行水力平衡計算,確保各環(huán)路水量符合設計要求。在室外各環(huán)路及建筑物入口處采暖供水管(或回水管)路上應安裝平衡閥或其他水力平衡元件,并進行水力平衡調試。對同一熱源有不同類型用戶的系統(tǒng)應考慮分不同時間供熱的可能性。 第5.2.4條 在設計熱力站時,間接連接的熱力站應選用結構緊湊,傳熱系數(shù)高,使用壽命長的換熱器。換熱器的傳熱系數(shù)宜大于或等于3000W/(m2.K)。直接連接和間接連接的熱力站均應設置必要的自動或手動調節(jié)裝置。 第5.2.5條 鍋爐的選型應與當?shù)亻L期供應的煤種相匹配。鍋爐的額定效率不應低于表5.2.5中規(guī)定的數(shù)值。 鍋爐最低額定效率(%) 表5.2.5 鍋爐容量(MW) 發(fā)熱值(kJ/kg) 2.8 4.2 7.0 14.0 28.0 1550019700 72 73 74 76 78 煙煤 >19700 74 76 78 80 82 第5.2.6條 鍋爐房總裝機容量應按下式確定: 10/QQB= (5.2.6) 式中:BQ鍋爐房總裝機容量(W); 0Q鍋爐負擔的采暖設計熱負荷(W); 1室外管網輸送效率,一般取0.90。 第5.2.7條 新建鍋爐房選用鍋爐臺數(shù),宜采用23臺,在低于設計運行負荷條件下,單臺鍋爐運行負荷不應低于額定負荷的50%。 第5.2.8條 鍋爐用鼓風機、引風機與除塵器,宜單爐配置,其容量應與鍋爐容量相匹配。選取設備的功率消耗宜低于或接近表5.2.8規(guī)定的數(shù)值。設計中應充分利用鍋爐產生的各種余熱。 燃用、類煙煤層燃爐的鼓風機與引風機匹配指標 表5.2.8 風機 鼓風機 引風機 風量m3/h 風量m3/h 鍋爐容量 MW(t/h) 風壓Pa(mmH20) 配用電動機功率kW風壓Pa(mmH20) 配用電動機 功率kW 2.8(4) 6000/508(52) 2.2 10590/2225(227) 10.0 4.2(6) 9100/1362(139) 5.5 16050/2097(214) 13.0 7.0(10) 14760/1352(138) 7.5 25200/2097(214) 22.0 14.0(20) 29520/1352(138) 17.0 50400/2097(214) 40.0 28.0(40) 59040/1352(138) 30.0 100800/2097(214) 75.0 第5.2.9條 一、二次循環(huán)水泵應選用高效節(jié)能低噪聲水泵。水泵臺數(shù)宜采用臺,一用一備。系統(tǒng)容量較大時,可合理增加臺數(shù),但必須避免“大流量、小溫差”的運行方式。一次水泵選取時應考慮分階段改變流量質調節(jié)的可能性。系統(tǒng)的水質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熱水鍋爐水質標準(GB1576)的要求。鍋爐容量較大時,宜設置除氧裝置。 第5.2.10條 設計中應提出對鍋爐房、熱力站和建筑物入口進行參數(shù)監(jiān)測與計量的要求。鍋爐房總管,熱力站和每個獨立建筑物入口應設置供回水溫度計、壓力表和熱表(或熱水流量計)。補水系統(tǒng)應設置水表。鍋爐房動力用電、水泵用電和照明用電應分別計量。單臺鍋爐容量超過7.0MW的大型鍋爐房,應設置計算機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5.2.11條 熱水采暖供熱系統(tǒng)的一、二次水的動力消耗應予以控制。一般情況下,耗電輸熱比,即設計條件下輸送單位熱量的耗電量EHR值應不大于按下式所得的計算值: EHR=/Q=.N/24q.A0.0056(14+aL)/t (5.2.11) 式中:EHR設計條件下輸送單位熱量的耗電量,無因次; Q全日系統(tǒng)供熱量(kW.h); 全日理論水泵輸送耗電量(kW.h); 全日水泵運行時數(shù),連續(xù)運行時24h; N水泵銘牌軸動率(kW); q采暖設計熱負荷指標(kW/m2); A系統(tǒng)的供熱面積(m2); t設計供回水溫差,對于一次網,t4550,對于二次網,t25; L室外管網主干線(包括供回水管)總長度(m)。 a的取值:當L500m,a0.0115; 500mL1000m,a0.0092; L1000m,a0.0069。 一次網和二次網按式(5.2.11)計算所得的EHR值見表5.2.11。 EHR計算值 表5.2.11 設計供回水溫差t 管網主干線總長度L(m) 50 45 25 200 0.0018 0.002 0.0037 400 0.0021 0.0023 0.0042 600 0.0022 0.0024 0.0044 800 0.0024 0.0026 0.0048 1000 0.0025 0.0028 0.0050 1500 0.0027 0.0030 0.0055 2000 0.0031 0.0035 0.0062 2500 0.0035 0.0039 0.0070 3000 0.0039 0.0043 0.0078 3500 0.0043 0.0047 0.0085 4000 0.0047 0.0052 0.0093 5.3 管道敷設與保溫 第5.3.1條 設計一、二次熱水管網時,應采用經濟合理的敷設方式。對于庭院管網和二次網,宜采用直埋管敷設。對于一次管網,當管徑較大且地下水位不高時可采用地溝敷設。 第5.3.2條 采暖供熱管道保溫厚度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設備及管道保溫設計導則(GB8175)中經濟厚度的計算公式確定。 第5.3.3條 當供熱熱媒與采暖管道周圍空氣之間的溫差等于或低60時,安裝在室外或室內地溝中的采暖供熱管道的保溫厚度得小于表5.3.3中規(guī)定的數(shù)值。